【前言】
在法律层面,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一般来说,公司发生的债务以公司的财产来清偿。当公司资不抵债,难以运营时。拖欠员工的工资、供应商货款、物业租金等等,股东是否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可能需要,也可能不需要!本期,我们一起来看看股东在什么情况下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案情简介】
2016年,王某注册了深圳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王某占有公司100%股权。2019年,王某缴纳了100万元注册资本。此后,因疫情影响,公司连续亏损,拖欠了供应商款项500多万元。2022年,供应商把公司与王某一同告到了法院。庭审中,王某认为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应该独立担责。其次,他已经实缴了所有注册资本,因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但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财产与公司相互独立,法院最后判决王某为公司的债务承担了连带责任。
【法律问题】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是什么意思?
有限公司的“有限”指股东有限责任,即股东作为投资者只在投资限度内对公司承担出资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正常情况下,股东按规定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就跟股东没什么关系了(特殊的情况除外)。
二、什么情况下,公司的债务股东也要还?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其财产独立于公司的,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在一人公司及股东涉及纠纷时,举证责任是倒置的,需要股东证明其财产与公司相互独立,否则股东需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
公司注册资本虽然从实缴制改为了认缴制,但是也不等于不用缴纳,在公司的财产无法清偿所有债务时,债权人有可能会要求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的股东在未出资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需要注意的是,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包括:一分钱未出、出资后又将出资转出(即抽逃出资)、出资不足(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等。
3、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公司未依法清算便办理注销登记的。
公司解散注销应当先依法清算,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法院一般都会支持。并且,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法院也会支持。
【律师建议】
1、在注册公司时,尽量不要只设置一个股东,如果确实只有一个股东,那么在经营过程中就要注意:完成实缴出资义务,建立独立的财务制度,股东和公司不要随意收、转账,股东个人账户与公司账户不混同使用,股东和公司财产保证独立,每年做好会计报告和审计等。
2、注意区分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股东给公司支付款项要注意是出资还是借款或其他,公司给股东支付款项要注意是借款、分红或是工资、报销,所有的往来都应该有相应的凭证,例如协议书、对账单、发票、报销单、转账记录、服务资料、税务申报资料等等。
3、股东按规定完成相应的出资义务,如果认缴注册资本较大时,可在经营投入中分批实缴。
4、依法清算,股东决定不再继续经营公司时,及时依法清算,在清算完毕后,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